市县动态

达县供销社出台 纪律作风建设“五不准八严禁”规定

  • 时间:2013-07-05

  • 浏览:312

  • 来源:

  • 作者:贺继安

  • 字号:
  • 打印

  • 分享:
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严明纪律、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巩固系统“三转一树”成果,推进系统“能力建设年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进一步提升达县供销社的形象和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,确保“守纪律、提效能、惠民生”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”收到实效。最近,达县供销社以文件形式将《纪律作风建设“五不准八严禁”》规定印发给全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执行。  

一、坚决做到“五个不准”:  

(一)不准上班无故迟到、早退、上班期间网聊、玩游戏。  

(二)不准办事拖拉、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、不按时完  

成任务。  

(三)不准对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理不睬,态度冷漠生硬;  

拒绝服务对象的合理服务要求。  

(四)不准开会无故迟到、早退或代会、在会场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、随意接打手机。  

(五)不准无故到企业吃喝、消费,用公款大吃大喝,公车私用私驾。  

二、严格执行“八个严禁”:  

(一)严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政令不通。  

(二)严禁工作期间擅自脱离岗位、经营二职业。  

(三)严禁上班时间扎堆闲聊、外出购物、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。  

(四)严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、吃拿卡要、以权谋私。  

(五)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、汹酒,误事损形象。  

(六)严禁工作走形式、摆花架子、工作不落实。  

(七)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、津贴、加班费、福利,或转移、分散和隐瞒各种收入,损公肥私。  

(八)严禁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、骗取荣誉和资金。